For Student: Revision of "The University of Macau Parking Management Rules"
供學生:修訂《澳門大學停車場之管理規條》
Ref. No : DLEG-C9F7F8Posted by :DoraLeong/UMAC
Department :CMDO-STSPosted Date : 08/12/2021
Category :
Bulletin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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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

  根據公佈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第四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澳門大學通告新修訂的《澳門大學停車場之管理規條》(下稱《規條》)於本年十二月十日(星期五)起正式生效,有關修改內容及《規條》全文可參閱下表。

是次修訂內容
《澳門大學停車場之管理規條》全文
保安及交通事務處網頁
(經內聯網進入)


相關規條主要的修改內容包括:

I. 限制月票登記之車輛擁有人,月票登記之車輛必須為月票持有人所擁有,或其配偶、第一親等直系血親或姻親所擁有且授權予月票申請者使用,但獲准許者除外(《規條》第九條第七款);

II. 為月票設定泊車時間上限及逾時泊車之收費(《規條》第十二條);

III. 設定訪客停車場P3的特定泊車時間上限為連續24小時及逾時泊車按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收取澳門元20元之收費(《規條》第十二條及「附件一:收費表」)。


A. 泊車時間上限篇
學生泊車月票使用者應留意以下事宜:

A. 泊車時間上限篇
    1. 訪客停車場P3
      • 月票及普通票泊車的期間上限為連續二十四小時
      • 連續泊車超過上款的規定,其後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收取澳門元20之費用
    2. 訪客停車場P1P5P6
      • 月票及普通票泊車的期間上限為連續八日
      • 連續泊車超過上款的規定,其後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以訪客普通票收費。
  
  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822-8651或發送電郵至<sts.parkingpermit@um.edu.mo>與保安及交通事務處職員聯絡。

  敬希垂注!
保安及交通事務處 謹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