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Staff Only]
Applying for Annual Leave or Advance Annual Leave for the Period of Quarantine
[僅供職員]
隔離措施期間應申請年假或預取年假
Ref. No : DSZE-BQLCW8Posted by :DorothySze/UMAC
Department :ADMO-HRSPosted Date : 15/06/2020
Category :
Bulletin
公告






中文
各位同事:


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及現時澳門特區政府於抗疫期間實施之入境檢疫措施,除非符合行政長官批示的例外情況,否則所有曾到過有關國家或地區的人士入境澳門時,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

就此,根據行政公職局之意見,基於工作人員離開本澳前已知悉有關檢疫措施的情況,其應就該14天隔離或醫學觀察之期間申請年假或預取年假。

有關更多防疫措施及指引,可瀏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之網站:LINK


順頌 時祺

行政部人力資源處 謹啟

(Ref: PPC/HRS/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