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ent Housing : Accepted Application List and Payment Information of Postgraduate House Application for 1st Semester of Academic Year 2021/2022 (Residence Fee Payment: 21 - 31 May 2021 )
學生住宿: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宿舍住宿受理名單及繳費事宜 (宿費繳交期:2021年5月21至31日)
Ref. No : MLLL-C2V5C6Posted by :MichaeliaL/UMAC
Department :SAO-SRSPosted Date : 17/05/2021
Category :
Bulletin
公告




Description :

中文
各位研究生: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條聲明異議期間之規定,就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宿舍住宿受理名單提出聲明異議之時限已過,學生資源處將不受理任何申訴。

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宿舍住宿申請的結果現公佈如下(見附件)。是次申請根據《研究生宿舍住客規條》《澳門大學研究生宿舍住宿申請審批指引》審批。該兩份文件已於早前公佈,詳細條文請見附件。由於研究生宿舍宿位有限,學生資源處只確保第一年修讀一年級且在澳門地區沒有住所的研究生之住宿。根據新生的床位申請情況,餘下的宿位不足以分配予全部提出申請之研究生舊生

PGH Accepted Application List_1st sem AY2021-2022 (as at 17 May 2021).pdfPGH Accepted Application List_1st sem AY2021-2022 (as at 17 May 2021).pdf

是次獲批宿位的學生包括:
    1)上述《指引》第二條第三款中所指的獲保障宿位的申請人;
    2)200名宿舍積分*最高的申請人(上述第1點的學生不計入此類);該200名申請人的積分最高為64,最低為22分(由於宿位不足,積分為22分的申請人的審批結果經抽籤決定,只有部份獲得宿位);.
    3)餘下的在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處於正常修讀期限且宿舍積分為非負分的博士生;
    4)餘下的在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已超過正常修讀期限且宿舍積分為非負分的博士生;
    5)餘下的在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處於正常修讀期限且宿舍積分達到13分或以上的碩士生(由於宿位不足,該類申請人中積分為13分的學生經抽籤決定審批結果,只有部份獲得宿位)。
    *只有在2020年4月18日至2021年4月10日期間獲得的宿舍積分才會計入是次申請。
未獲批宿位的申請人:
未獲批宿位的申請人已被列入候補名單(見附件),名單按上述《指引》規定的審批順序排列。若已獲批宿位的申請人逾期繳費或取消申請,其宿位將按候補名單依序遞補(上述《指引》第三條所指的情況不在此限),學生資源處將在2021年6月18日或之前,以電郵通知候補名單上獲批宿位的申請人。

不獲安排宿位的學生需自行安排校外住宿。學生事務部提供以下服務及資訊,並將盡力提供支援: 所有申請人:
A. 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宿舍申請重要時間表: :
程序
日期
第一批受理名單住宿費用繳費期
2021年5月21日至31日
透過電子公告欄公佈房間分配
2021年7月23日

B. 繳納第一學期住宿費用:
    I. 若獲受理的申請人如需保留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住宿床位,必須在繳費期內繳納住宿費用。繳費截止日期為2021年5月31日19:00

    II. 電子繳費單將發至學生資訊系統: (https://isw.umac.mo/siweb/).

    III. 付款方式:

      a) 於銀行櫃檯繳費: 請攜同電子繳費單,於付款日期內前往大西洋銀行或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將應繳金額存入本校之帳戶內。如以其他銀行支票支付,須於到期日兩個工作天或之前繳交。

      b) 於銀行網頁繳費: 大西洋銀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工商銀行或大豐銀行之網上銀行用戶,可於付款到期日19:00時前,透過前述銀行所提供之網上繳費服務進行繳費。繳費時,請選擇「澳門大學」為收款機構,並輸入電子繳費單之編號作為網上銀行之「繳費單編號」。網上銀行交易的費用(如有)由學生自行承擔。


    IV. 學生資源處不接受任何逾期繳費。若學生不能按時繳費,申請亦將被自動取消,且不獲保留床位

    V.未能在繳費期內繳費者將視為放棄申請,其住宿費費帳單及逾期罰款將自動從學生資訊系統中刪除。

    VI. 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住宿的房間分配情況公佈後,若學生被分配至有別於其暑假期間入住的房型,轉房當月之住宿費將以房費較高的房型收取。

    VII. . 請注意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宿舍費用,宿費退款條款及其他費用已更新並於2021/2022學年起生效,詳情參閱以下網頁: https://srs.sao.um.edu.mo/accommodation-fee-charges/?lang=zh-hant

C. 備註:
    I. 下列暑期住宿學生需於2021年7月31日14:00或之前完成退宿手續:
      a) 未能在繳費期內支付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住宿費之宿生;
      b) 沒有提交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住宿申請之宿生;
      c) 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住宿申請不獲批准之宿生。

    II. 宿生在正式遷離研究生宿舍前,須至少提前三天於管理公司預約遷離手續及填寫研究生宿舍遷離宿舍表,成功預約後將收到管理公司發出之收據 (請保存以作記錄)。

    例如:同學計劃在7月31日(上午11:00)遷離宿舍,他必須在7月28日(上午11:00)或之前到管理公司預約退宿,否則,他將須繳付行政費澳門元
    500

    如果宿生未能在C-I點規定的日期或之前離開研究生宿舍,除住宿費用外,將須繳付逾期遷出費直至相應手續辦妥為止(澳門元440 /套房/每晚,澳門元220 /單人間/每晚和澳門元155 /雙人間/每晚/每人)。此外,宿生持有的房卡將被停用,且宿生將被勒令立即遷離宿舍。

    IV. 學生應於退宿日前清除房間內所有個人物品及垃圾,否則房間裡的物品將被丟棄,且須繳付垃圾處理費(澳門元370/每人)。

    V. 對於未完成退宿手續便擅自離開宿舍的宿生,澳門大學將採取相關的紀律處分,並向相關學生徵收手續費。學生將須繳付住宿費及逾期遷出費直至相應手續辦妥為止。

    VI. 房間分配由學生資源處安排。對於任何空置床位,學生資源處保留於任何時候分配床位之最終決定權。

    VII. 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轉房申請計劃於8月舉行,但仍需視乎房間供應情況而定。於轉房申請期間以外收到的任何轉房申請將不獲受理。

    VIII. 學生資源處保留最終決定權。

    IX. 有關宿舍費用、宿費退款條款及其他費用,請參閱以下網頁: (https://srs.sao.um.edu.mo/accommodation-fee-charges/).



特此通知。

學生住宿
學生事務部 - 學生資源處
研究生宿舍南三座G002室
電話:8822-2660
電郵:sao.pgh@um.edu.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