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宿舍同學:
現公佈2022/2023學年第二學期研究生宿舍不續住確認名單如下:
A.2022/2023學年第二學期不續住確認名單:
PGH Assignment Cancellation_2nd sem AY2022-2023 (as at 05 Dec 2022).pdf
- 如修讀年期屆滿、被勒令遷離宿舍 及 學籍已轉為“畢業”、“退學”、“休學”、“不在學”等非在學狀態之宿生而需要退宿者,若無提交不續住申請,系統將自動檢核並以電郵通知退宿安排。
B. 時間表:
結果公佈日期 | 2022年12月5日 |
最後退宿日期 | 2022年12月31日 下午2時前 |
C. 申請人注意事項:
I. 無意願續住研究生宿舍 或 不符合續住資格之研究生宿舍宿生需於2022年12月31日14:00或之前完成退宿手續。
II. 遷離宿舍手續:宿生在正式遷離研究生宿舍前,須至少提前三天於管理公司預約遷離手續及填寫研究生宿舍遷離宿舍表。否則,學生將被徵收澳門元500行政費。
例如:同學計劃在12月31日(上午11:00)遷離宿舍,他必須在12月28日(上午11:00)或之前到管理公司預約退宿,否則,他將須繳付澳門元500行政費。
- 宿生在遷離研究生宿舍時,必須歸還房間鑰匙或門卡以及任何其他澳門大學財產,並支付所有相關費用和罰款。
- 學生應於退宿日前清除房間內所有個人物品及垃圾,否則房間裡的物品將被丟棄,且須繳付垃圾處理費 (澳門元370/每人) 。
III. 逾期遷出費用:如果宿生未能在C-I點規定的日期或之前離開研究生宿舍,宿生持有的房卡將被停用,且宿生將被勒令立即遷離宿舍。此外,該宿生將被徵收該學期相應的住宿費用,且需額外按其佔用的房間類型繳付逾期遷出費 (澳門元440/套房/每晚,澳門元220/單人間/每晚,澳門元155/雙人間/每晚/每人) 直至相應遷離宿舍手續辦妥為止。
對於未完成退宿手續便擅自離開宿舍的宿生,澳門大學將採取相關的紀律處分,並向相關學生徵收手續費。學生將須繳付住宿費及逾期遷出費直至相應手續辦妥為止。
IV. 有關宿舍費用、宿費退款條款及其他費用,請參閱以下網頁: https://srs.sao.um.edu.mo/accommodation-news-and-updates。
V. 學生資源處保留最終決定權。
如有查詢,請在辦公時間內致電8822 2660與學生住宿辦公室聯繫或發送電子郵件至sao.pgh@um.edu.mo。謝謝。
學生住宿
學生事務部 - 學生資源處
研究生宿舍南三座G002室
電話:8822-2660
電郵:sao.pgh@um.edu.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