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學:
2021 研究生宿舍暑期行李結果現已在以下附件公告:
2021 Summer Luggage Storage Results.pdf
A. 行李儲存時間表
注意:如果在指定日期或之前未取回行李,則將收取行政費和罰款。詳情請參閱“D點延遲提取行李處罰”。
2020/2021 學年第二學期退宿日 | 行李儲存期 | 提取行李日期 |
2021年6月20日,下午二時前 |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 2021年8月31日前 |
B. 行李儲存安排
一. 每個符合資格申請行李寄存的研究生最多可以申請5個儲存空間。任何額外的儲存空間的收費都需要由學生資源處負責人批准。
二. 研究生宿舍暑期行李寄存費為每個儲存空間為澳門元50。請注意,學生可通過現金(不設找續),澳門通或銀聯“ 閃付”(僅限中國銀行賬戶)進行支付。
三. 學生們只能將行李存放一次。即使儲存配額沒有用完,也不允許第二次儲存。
四. 學生必須將物品放在袋/箱中,放在地板上或架子上,尺寸約為60厘米(長)×30厘米(寬)和60厘米(高)。
五. 所有符合條件的學生都需要自行收拾和搬運行李。將不提供協助搬運袋子/盒子服務。
六. 成功申請暑期住宿的學生不會提供暑期行李儲存服務。
七. 成功申請暑期行李寄存人必須在搬入行李之前下載並填寫相關研究生暑期行李寄存表格。 該表格可在“行李搬運程序”中找到。
八. 符合條件的學生需要在指定的行李取回期限內取回其存放的行李。任何在8月31日前提取其存放的行李的收費一律是澳門元 50 /一個儲存格,不論是否提前提取行李。
九. 每個符合資格申請行李寄存的學生要有責任鎖好行李箱。行李箱中禁止儲存電子產品,消耗品(例如食物,飲料,現金),貴重物品,易碎品和違禁品。澳門大學將對任何存儲品有任何涉嫌非法懷疑均有權通知當局。
十. 逾期申請將不予考慮和受理。 學生資源處做出的任何決定均為最終決定。
C. 行李儲存程序
一. 在行李儲存結果公佈獲得批准的學生必須填寫“ 2021研究生宿舍暑期行李確認表”和“ 2021研究生宿舍暑期行李聲明表”,學生其後將表格和行李帶到S2-G017(在S1-150 pax對面)
二. 對於未能親自儲存行李的學生,他們需要填寫“ 2021暑期行李授權表”(表格在下方),並授權另一名澳大學生處理該程序。
D. 延遲提取行李處罰
一. 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之間的任何延遲提取行李將收取澳門元100的行政費。二. 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的提取行李,將收取行政費澳門元100和每個儲存空間每月澳門元100的罰款,每月最高罰款澳門元400,及全部罰款最高為澳門元1,200。
三. 行政費和罰款費將通過電子賬單收取。
四. 學生資源處有權在2021年12月31日最後一個逾期的儲存日期之後處置所有儲存的行李。
五. 學生必須自己承擔行李丟失的任何費用,而澳門大學將不對行李丟失承擔任何責任。
PGH逾期暑期行李寄存費(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提取行李日期 | 寬限期(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 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
遲取提取行李的行政費 | 澳門元100 |
逾期提取行李的罰款 | --- | 每月每個儲存格澳門元100(每月最高澳門元400)(總罰款最高澳門元1,200) |
學生住宿
學生事務部 - 學生資源處
研究生宿舍南三座G002室
電話: 8822-2660
電郵: sao.pgh@um.edu.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