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Framework for Fire Safety of Buildings and Premises》will be effective from 17 August 2022
《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將於2022年8月17日生效
Ref. No :
HSEO-S006/2022
Posted by :
msiun/UMAC
Department :
HSEO
Posted Date :
10/08/2022
Category :
Bulletin
公告
中文
English
一般義務
海報
各位同事及同學: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
15/2021
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即將於
2022
年
8
月
17
日生效。法律除了明確劃分執法權限,更規定部分樓宇必須聘用經消防局培訓的「防火安全負責人」持續提供服務,並要求設有「安全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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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可控制所有火災探測和報警系統、內部通訊工具,以及在緊急情況下啟動的指令。「防火安全負責人」須履行其職務上的義務,尤其須替代業主履行保持疏散通道清潔及暢通,保持隔火門關閉等維持安全條件的義務。
相關法例圖文包:
https://www.fsm.gov.mo/cbFireSafety/document.aspx
相關法律文本及行政法規:
https://www.fsm.gov.mo/cbFireSafety/law.aspx
為締造更安全的工作環境,安健及環境事務辦公室在此謹提醒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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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疏散通道清潔及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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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隔火門關閉、並確保其不受阻塞
防火安全,人人有責,切勿鬆懈,多謝合作
!!
安健及環境事務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