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學:
繼2022 年 5 月 5 日公佈的申請結果後,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宿舍房間分配結果 (僅適用於在校研究生申請人)現公佈如下(見附件)。
A. 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宿舍房間分配結果
(Final)PGH Room Allocation Results_1st sem AY2022-2023 (as at 8 Jul 2022).pdf
房間分配結果包括以下申請人:
1) 於2022年5月5日公佈的受理名單上之申請人;
2) 由於有部分獲批宿位的申請人逾期繳費或取消申請,目前釋出的床位已遞補至在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處於正常修讀期限且宿舍積分為0分的博士生
*只有在2021年4月11日至2022年3月29日期間獲得的宿舍積分才會計入是次申請。
7月6日公佈的獲得分派床位的候補名單上的非負分博士生及49名非負分且在修讀期限內的碩士生的房間安排將於稍後以電郵通知。
未獲批宿位的申請人:
如果有宿位釋出,例如:新生未按時前來研究生宿舍辦理入住手續,將按照候補名單依序遞補(鏈接)(《澳門大學研究生宿舍住宿申請審批指引》第三條所指的情況不在此限)。
只要有宿位,學生資源處仍將在2022年10月31日或之前,分批以電郵通知候補名單上獲批宿位的申請人,以滿足舊生的住宿需求。
不獲安排宿位的學生需自行安排校外住宿。學生事務部提供以下服務及資訊,並將盡力提供支援:
B. 備註:
I. 請新入住同學必須在住宿期第一個月內親自辦理的入住宿舍手續。否則,研究生宿舍將取消學生的住宿申請,並會收取一個月的住宿費。
II. 學生資源處不接受任何延長住宿期之申請。
III. 下列暑期住宿學生需於2022年7月24日14:00或之前 (此退宿日期可能因應本澳疫情發展而更改) 完成退宿手續:
a) 未能在繳費期內支付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住宿費之宿生;
b) 沒有提交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住宿申請之宿生;
c) 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住宿申請未獲受理之宿生。
IV. 遷離宿舍手續:宿生在正式遷離研究生宿舍前,須至少提前三天於管理公司預約遷離手續及填寫研究生宿舍遷離宿舍表。否則,學生將被徵收澳門元500行政費。
例如:同學計劃在7月24日(上午11:00)遷離宿舍,他必須在7月21日(上午11:00)或之前到管理公司預約退宿,否則,他將須繳付澳門元500行政費。
- 宿生在遷離研究生宿舍時,必須歸還房間鑰匙或門卡以及任何其他澳門大學財產,並支付所有相關費用和罰款。
- 學生應於退宿日前清除房間內所有個人物品及垃圾,否則房間裡的物品將被丟棄,且須繳付垃圾處理費 (澳門元370/每人) 。
V. 逾期遷出費用:如果宿生未能在B-III點規定的日期或之前離開研究生宿舍,宿生持有的房卡將被停用,且宿生將被勒令立即遷離宿舍。此外,該宿生將被徵收該學期相應的住宿費用,且需額外按其佔用的房間類型繳付逾期遷出費 (澳門元440/套房/每晚,澳門元220/單人間/每晚,澳門元155/雙人間/每晚/每人) 直至相應遷離宿舍手續辦妥為止。
對於未完成退宿手續便擅自離開宿舍的宿生,澳門大學將採取相關的紀律處分,並向相關學生徵收手續費。學生將須繳付住宿費及逾期遷出費直至相應手續辦妥為止。
VI. 按照《澳門大學人員通則》第三十九條及《澳門大學人事管理規章》第七章第九條,澳門大學工作人員若於享有由澳大或任何公共實體所提供的房屋(包括學生宿舍,如研究生宿舍),則無權享有房屋津貼。
VII. 房間分配由學生資源處安排。對於任何空置床位,學生資源處保留任何時候分配床位之最終決定權。
VIII. 有關宿舍費用、宿費退款條款及其他費用,請參閱以下網頁: (https://srs.sao.um.edu.mo/accommodation-news-and-updates).。
IX. 學生資源處保留最終決定權。
特此通知。
學生住宿
學生事務部 - 學生資源處
研究生宿舍南三座G002室
電話:8822-2660
電郵:sao.pgh@um.edu.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