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Staff Only]
Friendly Reminder: Deadline for submission of PR forms that require signing of notary contract in 2020
[僅供職員]
提提您:需於2020年度簽訂公證合同之採購申請表截止期限
Ref. No : PLOI-BQ3DA3Posted by :PhoenixLoi/UMAC
Department :ADMO-PCTPosted Date : 29/05/2020
Category :
Bulletin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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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事:

為預留合理的時間安排簽署合同之計劃表,凡需簽訂公證合同之財貨/服務/工程採購單(見第122/84/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一款),敬請於起始日6個月前提交至採購處(例如:若部門欲取得某服務之起始日為2020年12月1日,則於2020年5月31日前提交採購申請採購單)。因此,為避免影響本年之執行預算,所有需簽訂公證合同,並屬於2020年度財政預算開支之採購申請採購單,敬請於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至採購處。倘未能於上述日期前提交,則部門需考慮將有關交貨/服務期縮短至6個月或以下。

感謝您的支持及配合!祝工作順利!

行政部採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