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事:
根據行政公職局的指引(見附件1),所有工作人員由2021年10月8日起將恢復正常辦公。另外,就早前於2021年9月30日之公告(LINK),所有工作人員由2021年10月25日起須出示已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或核酸檢測七天內結果為陰性的證明。
為減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感染的風險,各部門及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下列由衛生局和行政公職局就防疫目的發出的指引,共同配合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 《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給公共機構的建議》{2020年12月23日修訂版} (見附件2)
- 《公共部門抗疫期間應採取措施的指引》{2021年10月7日修訂版} (見附件3)
順頌 時祺
人力資源處 謹啟
(Ref: PPC/HRS/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