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事:
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見附件一)將於本年10月1日生效。該法律訂定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及私人領域的醫療人員的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有關醫療人員須在取得資格認可及執照後,方可從事醫療人員的業務。而根據該法律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於法律生效之日在公共實體從事業務的本地醫療人員(包括從事臨床教學/研究職務),自動獲豁免進行資格認可考試及實習,且醫療專業委員會及衛生局將分別向其發出資格認可證書及執照。
就跟進上述的過渡安排,本處現按照衛生局要求,收集相關人員資料並交予當局。為了在法律生效前順利完成資格認可及執照發出的過渡手續,相關人員請於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中午十二點或之前將以下資料電郵予本處林先生及陳小姐 (電郵:JasonLam@um.edu.mo; ReneeChan@um.edu.mo),以便協助轉交衛生局跟進。
- 已填妥之人員資料表 (附件二)
- 資料轉移同意書 (附件三)
-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學歷副本 (學位證書及畢業證書)
如有查詢,請聯絡人力資源處:
林先生(內線:8392;電郵:JasonLam@um.edu.mo)
陳小姐(內線:8698;電郵:ReneeChan@um.edu.mo)
人力資源處 謹啟
附件一_第18_2020號法律條文.pdf附件二_人員資料清單(現職公職醫療人員).xlsx附件三_同意書.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