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ication for Stay Permit: Schedule of Postgraduate Freshmen
辦理【逗留的特別許可】:研究及博士新生的時間安排
Ref. No : DHOO-BTJCD9Posted by :DuncanHo/UMAC
Department :SAO-SRSPosted Date : 18/09/2020
Category :
Bulletin
公告





辦證目的
各位同學:

根據第4/2003號法津第8條之規定,來澳修讀高等院校課程之非本地學生必須辦理【逗留的特別許可】(俗稱學生簽證),該許可是逗留澳門地區的有效證件,有關規定可瀏覽治安警察局相關網頁:
http://www.fsm.gov.mo/psp/sm

根據澳門法律,所有非本地學生必需辦理【逗留的特別許可】,否則將觸犯法律而引致逾期居留,後果相當嚴重 (最嚴重者將被驅逐出境並禁止兩年內不能到訪澳門)。為協助內地研究生新生辦理【逗留的特別許可】,現統一由學生資源處安排辦理有關簽證,並由澳門大學研究生會協助帶領新生到北安出入境事務大樓辦理。

同學必須根據本處安排的日期和時間於指定位置(請參閲時間表上的地點)集合,一同前往出入境管制廳辦理申請手續,逾時不侯;辦證時間約需兩至三小時,回程交通自理。逾時者需自行前往出入境事務大樓辦理所需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