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ents Housing: PGH Residence Fee and PGH Refund Terms and Conditions effective from Academic Year 2021/2022
學生住宿:將於2021/2022學年起生效之研究生宿舍宿費及退費條款
Ref. No : DIOG-C2K4QCPosted by :DorisIong/UMAC
Department :SAO-SRSPosted Date : 30/04/2021
Category :
Bulletin
公告





研究生宿舍退費條款
親愛的同學:

按照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於2021年3月31日公佈的決議,以下研究生宿舍退費條款將於2021/2022學年起生效。有關退費條款的最新規定以研究生宿舍網站公佈為準。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https://srs.sao.um.edu.mo/accommodation-fee-charges/

由2021/2022學年起生效之研究生宿舍退費條款
A)對於尚未辦理入住手續的學生:

1)學生在住宿期開始之前通過書面郵件通知向研究生宿舍取消住宿。若學生已繳納住宿費和/或暑期住宿費但未辦理的入住手續,研究生宿舍住宿費和/或暑期住宿費將全額退還。

例如,若一位學生沒有辦理入住手續,他/她在8月1日之前通過書面通知向研究生宿舍取消他/她的第一學期住宿申請。這樣,第一學期的住宿費將全額退還給學生。

2)學生在住宿期第一個月內通過書面通知向研究生宿舍取消住宿。若學生已繳納住宿費和/或暑期住宿費但未辦理的入住手續,研究生宿舍住宿費和/或暑期住宿費將按照研究生宿舍退費表退還。研究生宿舍會按照書面通知提出的日期作為遷離宿舍日期,對照退費表退費。例如,若一位學生沒有辦理入住手續,他/她在8月1日之後通過書面請求通知研究生宿舍,以取消他/她的第一學期單人間申請(例如,在8月3日通知)。這樣,8月3日將定為遷離宿舍日期,對照退費表,研究生宿舍會收取一個月的住宿費用(澳門元2,270),學生將獲澳門元9,080之退款。

3)若學生已繳納住宿費和/或暑期住宿費但未於住宿期第一個月內辦理的入住宿舍手續。這樣,研究生宿舍將取消學生的住宿申請,並會收取一個月的住宿費和/或暑期住宿費,而剩餘的住宿費或暑期住宿費將按照研究生宿舍退費表按比例退還。例如,若一位學生沒有辦理入住宿舍手續,且研究生宿舍在八月內沒有收到學生書面提出有關延後入宿日期或取消他/她的第一學期單人間申請的通知。這樣,對照退費表,研究生宿舍會收取一個月的住宿費用(澳門元2,270),學生將獲澳門元9,080之退款。此外,他/她的單人房申請亦將被取消。

B)對於已完成入住手續的學生:

住宿費和/或暑期住宿費僅退還予下列原因完成退宿手續的同學:畢業、交流(需附相關證明文件)或醫療原因(需附上澳門醫院發出的健康狀況證明書)將按*比例退還給學生。符合以上退費條件者,其退費金額可參閱以下研究生宿舍退費表。

例子1:如果一位畢業生支付了第二學期單人間的住宿費並在二月份完成了退宿手續。對照退費表,學生將獲退還澳門元6,810元。

例子2:如果一位畢業生支付了第二學期單人間的住宿費並在四月份完成了退宿手續。對照退費表,學生則不獲退款。



如有查詢,請與學生住宿聯繫。(電話:8822 2660 電郵:sao.pgh@um.edu.mo )

學生住宿-研究生宿舍
學生資源處
學生事務部
Email: sao.pgh@um.edu.mo
Tel: +853 8822 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