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下列學生需於2022年5月31日14:00或之前完成退宿手續:
a) 申請獲受理但未能在繳費期內支付暑期住宿費之宿生;
b) 沒有提交2022年暑期住宿申請之宿生;
c) 2022年暑期住宿申請不獲受理或被排除之宿生。
II. 遷離宿舍手續:宿生在正式遷離研究生宿舍前,須至少提前三天於管理公司預約遷離手續及填寫研究生宿舍遷離宿舍表。否則,學生將被徵收澳門元500行政費。
例如:同學計劃在5月31日 (上午11:00) 遷離宿舍,他必須在5月28日 (上午11:00) 或之前到管理公司預約退宿,否則,他將須繳付澳門元500行政費。
- 宿生必須在遷離研究生宿舍時,必須歸還房間鑰匙或門卡以及任何其他澳門大學 財產,並支付所有相關費用和罰款。
- 學生應於退宿日前清除房間內所有個人物品及垃圾,否則房間裡的物品將被丟棄,且須繳付垃圾處理費 (澳門元370/每人) 。
III. 逾期遷出費用:如果宿生未能在D-I點規定的日期或之前離開研究生宿舍,宿生持有的房卡將被停用,且宿生將被勒令立即遷離宿舍。此外,該宿生將徵收該住宿期相應的住宿費用,且需額外按其佔用的房間類型繳付逾期遷出費 (澳門元440/套房/每晚,澳門元220/單人間/每晚和澳門元155/雙人間/每晚/每人) 直至相應遷離宿舍手續辦妥為止。
對於未完成退宿手續便擅自離開宿舍的宿生,澳門大學將採取相關的紀律處分,並向相關學生徵收手續費。學生將須繳付住宿費及逾期遷出費直至相應手續辦妥為止。
IV. 按照《澳門大學人員通則》第三十九條及《澳門大學人事管理規章》第七章第九條,澳門大學工作人員若於享有由澳大或任何公共實體所提供的房屋(包括學生宿舍,如研究生宿舍則無權享有房屋津貼)。
V. 房間分配由學生資源處安排。對於任何空置床位,學生資源處保留任何時候分配床位之最終決定權。
VI. 有關宿舍費用、宿費退款條款及其他費用,請參閱以下網頁: (https://srs.sao.um.edu.mo/accommodation-news-and-updates)。
VII. 學生資源處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