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ent Housing : Accepted List and Payment Information of Postgraduate House Accommodation Application for 1st Semester of Academic Year 2022/2023(Payment period: 20 May 2022 - 30 May 2022)
學生住宿:2022/2023學年第1學期研究生宿舍住宿臨時受理名單及繳費事宜 (繳費期:2022年5月20日 至 2022年5月30日)
Ref. No : LLL-CDWDDSPosted by :MichaeliaL/UMAC
Department :SAO-SRSPosted Date : 05/05/2022
Category :
Bulletin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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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

申請人如對下列「臨時受理名單及候補名單」有異議,可於此名單公佈翌日起計五個工作天內向學生資源處提出異議 (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3日),超過以上時限提出之異議將不再受理 。

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宿舍住宿申請的結果現公佈如下(見附件)。是次申請根據《研究生宿舍住客規條》《澳門大學研究生宿舍住宿申請審批指引》審批,可點擊藍字查閱詳細條文。由於研究生宿舍宿位有限,2022/2023學年,本校只確保第一年修讀一年級且在澳門地區沒有住所的研究生之住宿。根據新生的床位申請情況,餘下的宿位不足以分配予全部提出申請之研究生舊生

A. 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住宿臨時受理名單及候補名單:
PGH Accepted List and Waiting List_1st sem AY2022-2023 (as at 05 May 2022).pdfPGH Accepted List and Waiting List_1st sem AY2022-2023 (as at 05 May 2022).pdf
是次獲批宿位的學生包括:
    1) 上述《指引》第二條第四款中所指的獲保障宿位的申請人;
    2) 100名宿舍積分*最高的申請人(上述第1點的學生不計入此類):該100名申請人的積分最高為56分,最低為29分(由於宿位不足,積分為29分的申請人的審批結果經抽籤決定,只有部份獲得宿位);
    3) 餘下的在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處於正常修讀期限且宿舍積分達到0分或以上的博士生(由於宿位不足,該類申請人中積分為0分的學生只有部份獲得宿位)。
    *只有在2021年4月11日 至 2022年3月29日期間獲得的宿舍積分才會計入是次申請。
未獲批宿位的申請人:
未獲批宿位的申請人已被列入候補名單(見附件),名單按上述《指引》規定的審批順序排列。若已獲批宿位的申請人逾期繳費或取消申請,其宿位將按候補名單依序遞補(上述《指引》第三條所指的情況不在此限)。只要有宿位,學生資源處仍將在2022年10月31日或之前,分批以電郵通知候補名單上獲批宿位的申請人,以滿足舊生的住宿需求。

不獲安排宿位的學生需自行安排校外住宿。學生事務部提供以下服務及資訊,並將盡力提供支援: 所有申請人:
B. 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宿舍申請重要時間表:
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住宿費用繳費期
2022 年 5 月 20 日 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
最後確定名單(包括房間分配)公佈日
2022 年 7 月 8 日
(將透過學生公告欄公佈: https://www.um.edu.mo/students/e-bulletin/)

C. 繳納第一學期住宿費用:
    I. 若獲受理的申請人如需保留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住宿床位,學生必須在B點時間表中列明的繳費期內繳納住宿費用。

    II. 電子繳費單將透過學生資訊系統 (https://isw.umac.mo/siweb/) 發出至學生的帳戶。

    III. 繳費方式: 請參閱財務部網站 (https://fo.um.edu.mo/student/tuition_fee/e-debit_note/)。

    IV. 學生資源處不接受任何逾期繳費未能於繳費期內繳納住宿費用,學生的申請將被自動取消,且不獲保留床位

    V. 未能在繳費期內繳費者將視為放棄申請,其暑期住宿費費帳單及逾期罰款將自動從學生資訊系統中刪除。

    VI. 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住宿的房間分配情況公佈後,若學生被分配至有別於其暑假期間入住的房型,轉房當月之住宿費將以房費較高的房型收取,且將補發帳單以支付該學期的房價差。

    VII. 學生若已繳納住宿費但決定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不入住或不續住,學生應在住宿期開始之前(即2022年7月31日或之前)通過書面郵件通知向學生資源處取消研究生宿舍的住宿。有關退款事宜,請參閱 《宿費退款條款》。

    VIII. 若學生已繳納住宿費後決定在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住宿期首三個月內遷離宿舍(即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住宿費用僅退還予因下列原因遷離宿舍的同學:畢業﹑外出交流(需附相關證明文件)﹑醫療原因(需附上由澳門醫院發出的健康狀況證明書)。其它原因遷離宿舍的學生 或 於2022年11月1日或之後遷離宿舍的學生,住宿費將不獲退還。

    IX. 有關宿舍費用,宿費退款條款及其他費用,請參閱以下網頁: (https://srs.sao.um.edu.mo/pgh-mangement/)。


D. 備註:
    I. 下列暑期住宿學生需於2022年7月24日14:00或之前完成退宿手續:
      a) 未能在繳費期內支付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住宿費之宿生;
      b) 沒有提交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住宿申請之宿生;
      c) 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住宿申請未獲受理之宿生。

    II. 遷離宿舍手續:宿生在正式遷離研究生宿舍前,須至少提前三天於管理公司預約遷離手續及填寫研究生宿舍遷離宿舍表。否則,學生將被徵收澳門元500行政費。

    例如:同學計劃在7月24日(上午11:00)遷離宿舍,他必須在7月21日(上午11:00)或之前到管理公司預約退宿,否則,他將須繳付澳門元500行政費。

    -宿生在遷離研究生宿舍時,必須歸還房間鑰匙或門卡以及任何其他澳門大學 財產,並支付所有相關費用和罰款。

    -學生應於退宿日前清除房間內所有個人物品及垃圾,否則房間裡的物品將被丟棄,且須繳付垃圾處理費 (澳門元370/每人) 。

    III. 逾期遷出費用:如果宿生未能在D-I點規定的日期或之前離開研究生宿舍,宿生持有的房卡將被停用,且宿生將被勒令立即遷離宿舍。此外,該宿生將被徵收該學期相應的住宿費用,且需額外按其佔用的房間類型繳付逾期遷出費 (澳門元440/套房/每晚,澳門元220/單人間/每晚,澳門元155/雙人間/每晚/每人) 直至相應遷離宿舍手續辦妥為止。

    對於未完成退宿手續便擅自離開宿舍的宿生,澳門大學將採取相關的紀律處分,並向相關學生徵收手續費。學生將須繳付住宿費及逾期遷出費直至相應手續辦妥為止。

    IV. 按照《澳門大學人員通則》第三十九條及《澳門大學人事管理規章》第七章第九條,澳門大學工作人員若於享有由澳大或任何公共實體所提供的房屋(包括學生宿舍,如研究生宿舍),則無權享有房屋津貼。

    V. 房間分配由學生資源處安排。對於任何空置床位,學生資源處保留任何時候分配床位之最終決定權。

    VI. 有關宿舍費用、宿費退款條款及其他費用,請參閱以下網頁: (https://srs.sao.um.edu.mo/accommodation-news-and-updates).。

    VII. 學生資源處保留最終決定權。



特此通知。

學生住宿
學生事務部 - 學生資源處
研究生宿舍南三座G002室
電話:8822-2660
電郵:sao.pgh@um.edu.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