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es on the Designated Smoking Zones on Campus
更改校園內之指定吸煙區
Ref. No : SWUU-BXPB6GPosted by :SukiWu/UMAC
Department :HSEOPosted Date : 28/01/2021
Category :
Bulletin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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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事及同學們:

按照經第9/2017號法律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規定,校園指定吸煙區範圍以外是禁止吸煙的。為持續優化校園環境及推廣無煙校園,由即日起取消薈萃坊(S8)與研究生宿舍南四座(S4)之間的指定吸煙區。其他校內指定吸煙區不變。

取消薈萃坊(S8)與研究生宿舍南四座(S4)之間的指定吸煙區:



校內其他指定吸煙區不變:
1. 薈萃街與居易大道交界2. 學生活動中心(E31)與法學院(E32)之間
3. 科研大樓北二十二座(N22)與科研大樓北二十四座(N24)之間4. 連接科技學院(E11)與健康科學學院(E12)之連廊
5. 社會科學學院(E21B)與工商管理學院(E22)之間的平台角落


另外,新控煙法規定管理人須在法定禁煙地點的顯眼處張貼面積不小於 15厘米x20厘米 或 20厘米x9厘米 的式樣及經行政法規核准的標誌。如有需要,可聯絡Suki Wu (內線:8822 8851/ 電郵:sukiwu@um.edu.mo)或Phoebe Cheang (內線:8822 8852/ 電郵:phoebecheang@um.edu.mo) 索取標誌或自行列印附件。
標誌(直式) Signage (Vertical).jpg標誌(橫式) Signage (Horizontal).jpg

特此通告


安健及環境事務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