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事:
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在周邊地區發展情況,根據行政公職局的指引(附件一),由2022年10月9日起至10月31日,所有工作人員應嚴格遵照執行以下措施:
- 工作人員自廣東省以外地區及深圳市返回澳門,須自返澳當天起計三天內進行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但兩次核檢之間須相隔至少24小時。
- 如現時自上述地區回澳已超過兩天而從未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之工作人員,須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但若回澳已超過7天者則不須進行。
- 若是到上述地區公幹之工作人員,可聯絡衛生局以便免費進行回澳後的核酸檢測。
詳情請參閱附上的行政公職局指引。
順頌 時祺
人力資源處 謹啟
(Ref: PPC/HRS/2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