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Release 新聞稿

Back
澳門大學在橫琴島建新校園
依照澳門特區法律實施管轄
27/6/2009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六月二十七日(星期六)通過《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設在橫琴島的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澳大橫琴校區將由澳門特區依照澳門特區法律實施管轄。澳大表示,該議案的通過體現了中央政府對澳門特區高素質人才培訓的重視和澳門特區政府支持澳大發展的決心,也突顯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澳門廣大市民和澳大師生員工在諮詢過程中所表達的意見和建議的尊重。新校園將提供適當的學術環境和教研硬件,使澳大得以實現精品本科教育和科研創新的辦學理念,全力打造成國際化的一流大學。

校董會主席謝志偉表示,橫琴校區除了有助澳大打造成為與國際接軌的優秀學府,為國家、澳門培養優秀領袖人才外,還將進一步深化《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粵港澳高等教育的合作,並且配合國務院剛批准的《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為促進澳門產業的適度多元化作出貢獻。澳大校長趙偉表示,建設澳大橫琴校區是百年大計,是一樁大事、新事和好事。國家對澳大所提供的機遇是千載難逢,並無先例可循。他說,澳大雖然是一所只有二十八年歷史的年輕大學,但在國內外已略有名聲,中央政府對澳大的支持也是對過去二十多年澳大全體仝人努力工作的肯定。趙偉表示,在新校區澳大將維持現時的辦學理念、特色、管治體制、教學科研制度及行政管理,與內地高等教育相輔相成,加速共同的發展。

橫琴校區位於中國廣東省橫琴島東部沿海區域,蓮花橋以南,與澳門隔水相望,佔地約為一平方公里(一百公頃)。澳門與橫琴校園之間將建有一條二十四小時全天候運作的隧道連接,師生、職員、澳門居民及訪客可通過隧道便捷進出校園,不須辦理邊檢手續,與現在進出校園無異。橫琴校區佔地面積比現時校園約大二十倍,至少可容納一萬名學生,實現澳大十年發展規劃訂立的學校規模。

在寬敞的校園裡,澳大將可全力打造精品的本科教育和科研創新的辦學理念,主要體現在(一)教學方面:新校園計劃由現時五個學院增設至約八個學院,使學科更加全面,也為本澳中學畢業生提供更多升學選擇。(二)校園生活:大學將引進住宿式書院制度,建立約十個住宿式書院,為學生營造豐富的校園生活,不同專業、不同背景和不同層次的學生生活在同一書院,透過同輩及老師之間的互動,感受到多元化的生活、文化及思維方式,達至全人教育的目標。(三)科研發展:大學將在橫琴校區建立信息與電子、醫學醫藥以及能源與環境三個開放式科研基地,進一步促進澳大與其他澳門兄弟院校、珠江三角洲以至全國各地大學的交流合作。同時,澳大還將為科研成果進行產業開發,為粵澳兩地產業適度多元化發展創造契機。

橫琴校區會是一個高效的綠色環保校園,整體設計著重以人為本、以實現教育理念為目的,不追求輝煌宏偉,而崇尚適意自由。建築風格主要體現“中西薈萃、山海交融、嶺南文脈、南歐風情”四個鮮明特色,以“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打造綠色環保、節能高效的“百年基業”。新校園不僅要成為澳門與橫琴的新地標,更要成為世界大學中別具一格的新景觀。在設計理念上,也會結合澳大的辦學特色,突出立體化書院式的格局。澳大預計橫琴校區可於三年內建成,之後再分階段有序遷入。原校址將繼續用作從事與澳門社區有密切聯繫的教學、科研和文康活動。

澳門大學作為本地最高公立學府,肩負著為澳門培養優秀人才的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了達成此一使命,除了優秀的師資和充足的經濟資源外,擁有可以體現教育理念的校園環境和活動空間也極為重要。中央政府對橫琴批地的支持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正解決了澳大土地資源匱乏的困擾。澳大現時學生人均用地面積僅為八平方米,此標準遠低於我國教育部有關辦學標準的人均六十七平方米的基本要求。“有校無園”的困境使澳大無法深入實踐既定的辦學理念。

自二○○二年以來,澳大開始尋求一片綠色田野來建設澳大新校園的夢想,但因澳門特區地狹人多,一直沒有結果。二○○六年二月,澳門特區立法會通過了《澳門大學法律制度》,奠定了澳大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礎上,澳大曾於二○○七年向特區政府提出數個撥地建校方案,但基於各種原因而無法實行。同年,澳大開始制定十年發展規劃,覓地建校的要求變得更加迫切。二○○七年五月,在行政長官主持的澳大大學議庭及校董會聯席會議中,橫琴島撥地建校的可能性首次被提出討論。校董會經過勘察調研後,於二○○八年中正式向特區政府提交了在橫琴島興建校園的建議。至二○○九年一月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訪澳後,澳大獲悉橫琴校區可能作為粵澳聯合開發橫琴島的“先行先試”項目,立刻著手修訂興建校園建議。從二月起,大學先後在校內外進行了二十一場收集意見的諮詢和介紹會。在此基礎上,校董會經過認真的討論後通過《建造澳大橫琴校園的初步設想及概念性規劃草案》並呈交特區政府。特區政府高度重視這一建議,於四月二十四日特區政府正式向國務院提交了報告,請求中央政府同意澳門大學在珠海橫琴島建設新校區,並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澳門大學新校區實行法律管轄。六月二十二日,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引介《關於提請審議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的議案》,並於六月二十七日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


圖片說明:

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於“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特區管轄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新聞發佈會上發言
二)(左起)澳門大學校長趙偉教授、校董會主席謝志偉博士、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新聞局局長陳致平
Photo Gallery 圖片集